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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和评选工作启动

2006-09-08 | 浏览次数:0

为鼓励在无偿献血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卫生部决定于2006年底前召开2004-2005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会议,江西省现已启动本次奖项的评选和申报工作。
    由于部分献血者分别在不同地区献血,而全国的献血者资料没有联网,给申报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为此,请有这种情况且献血量符合申报条件者,于9月15日前携带异地献血证到献血量较多的血液中心或血站办理有关手续。在江西省血液中心参加献血的献血者,可通过传真方式传送,传真号码0791-8502875。评选和推荐工作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表彰奖项及条件: 

(一)无偿献血奉献奖
  1.“无偿献血奉献奖”是对自愿无偿献血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无偿献血奉献奖”包括金奖(8000毫升)、银奖(6000毫升)和铜奖(4000毫升)。

2.无偿献血量累计时间为2005年12月31日以前(不只限于2004-2005年)。

3.此前已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者,献血次数自2004年1月1日起重新计算;获得其他奖项者,可在原献血次数的基础上累计。
  (二)无偿献血促进奖。常年为无偿献血事业提供公益性服务或以其他形式为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各界人士;以及此前已取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在2004年-2005年间继续无偿献血4次(每次献全血400ml或机采血小板一次)以上者。
  (三)无偿献血先进省(市)、部队奖。是对取消行政指令性计划分配指标,临床供血100%来自非行政指令性自愿无偿献血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或设区的市(含直辖市所属地级建制的区县)的表彰;“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是对在无偿献血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军队和武警部队军级以上单位的表彰。

(四)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此次表彰增设“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是对自愿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捐献者进行表彰。
    二、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由各血液中心或血站统一办理,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15日。

献血电话:8517097  检验结果免费咨询电话:8006791009网址:WWW.JXBC.ORG

献血地点:江西省血液中心(市文教路517号)、北京西路20号献血屋(八一广场北京西路入口处)、太平洋购物广场门前采血车、江西饭店门前采血车、省展览中心门前采血车、南昌大学北区大门口采血车、百货大楼城东分店采血车、莲塘爱心献血屋(维也纳广场西二路8号百货大楼右侧)